老 子 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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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水草堂画廊 (http://www.dscthl.cn) 赵立军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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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大气做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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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立身淳厚,抛弃虚华。老子首先提出了要大气做人。“大丈夫:处其厚,不居其薄;处其实,不居其华”。(《老子·三十八章》)可以概括为:处厚不薄,处实不华,意为抱朴守拙。抱朴:保持自己纯真朴实的本性;守拙:坚守鲁直憨厚的本性。总之,做人要不世故,不圆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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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“谦下”:学江海为“百谷之王”。老子认为,大气做人,就应该向“江海”学习。为什么呢?老子说,江海之所以能成为一切大小河流的总汇处,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下游,所以成为百谷之王;圣人之所以成为天下人心所向,也是因为对民众卑下自处,“谦下”而不高高在上,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因此天下的人拥护他。正是因为圣人没有和人争,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相争。(“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,故能为百谷王。是以圣人欲上民,必以言下;欲先民,必以身后之。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。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不与其无争与?故天下莫能与之争”。《老子·六十六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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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上善若水。老子提倡,为人处世要向水的“柔弱”品质学习。他认为,最高尚的品德就像水一样:守柔、不争、处下。“柔弱胜刚强”是老子最为著名的一个哲学命题。“上善若水,水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”(《老子·八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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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曲则全,枉则正。老子还认为,大气做人,要受得住委曲,经得起冤枉。他说:受得住委曲,才能保全自己;经得起冤枉,事理才能得到伸直、纠正。(“曲则全,枉则正”。《老子·二十二章》)同时,还要以德报怨。“报德以怨”(《老子·六十三章》),“和大怨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(《老子·七十九章》)。这样才可以化干戈为玉帛,彻底消除嫌怨。事实上,以德报怨的思想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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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小细作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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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反相成,对立统一,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。老子认为,宇宙中一切大的事物无不从细小的事物发展而来。因此,干大事必须从细微的小事做起。“大小,多少。困难于其易,为大于其细。天下难事必作于易,天下大事必作于细”。(《老子·六十三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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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成就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。老子说:“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”。(《老子·六十四章》)在这里,老子形象地说明了大小这对矛盾的量变到质变关系,在认识论上充满对立统一、相反相成的唯物辩证法思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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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持之以恒,目标始终如一。老子说: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(《老子·六十四章》)我国明朝的李时珍是世界级水平的伟大药学家,他的名著《本草纲目》,先后被译成英、法、俄等十余种文字,成为国际一致推崇和引用的主要药典。这部巨著用了27年的时间,三次改写,才最后成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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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不自见、不自是、不自伐。老子认为,一个人要成就事业,一是要反对自见、自是、自伐、自矜;二是要力戒逞强、逞能、逞勇。不固执己见,就能把事物看得分明;不自以为是,就能把是非判断清楚;不自我夸耀,事业才能有成就;不自高自大,才能担当领导。(“不自见,故明;不自是,故彰;不自伐,故有功;不自矜,故长”《老子·二十二章》)谦虚谨慎,就能事业有成;自高自大,做事必败。因为,“勇于敢则杀,勇于不敢则活。”“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。坦然而善谋”。(《老子·七十三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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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“贵身”:生命高于一切。老子提出:贵以身为天下,若可寄天下;爱以身为天下,若可托天下。(《老子·十三章》)这是说,以爱护自己身体的态度来对待天下,就可以把天下的重任交给他;以爱护自己身体的信念来对待天下,就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。老子和庄子都认为:“重生者则轻利,重利者则轻生。”轻生的人必然追逐名利,弃身而殉物。这种身且不能安保的人,怎么能治理天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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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廉洁为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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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认为,从政做官必须与众不同,首先应着重提高品德修养这个做人的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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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领导者自律“不欲以静,天下自正”。老子认为,当官的根绝了私欲,社会就自然会风气良好。“不欲以静,天下自正”八个字精辟地道出了为官者节制个人欲望的社会意义。孙中山是民主革命的先驱。但他一生廉洁奉公,从未给自己和亲属置办过任何家产,私谋过任何特权,真正实现并承诺了“天下为公”的誓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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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“圣人不积”、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。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,是老子从德才兼备的优秀领导人、名士的人格高度,提出的理想人格要求。老子认为,缤纷的物欲世界使人目盲,糜糜的音乐使人思想麻木,鲜美的滋味使人每天想念,纵马打猎行乐使人心性浮躁发狂,稀有难得的货物使人行为不轨。所以,老子提倡,“圣人”不要多积蓄,自己的财富要用来济众,完全为人民;给予别人越多,自己越感富足充裕。(“圣人不积,既以为人,己愈有;既以与人,己愈多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”。《老子·八十一章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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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历史巨著《资治通鉴》的史学家司马光不光自己生活简朴,还教育后人崇尚俭约,提醒儿子警惕奢侈的祸害: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,希望他绝不可因奢侈而“败家丧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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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私欲是罪恶之源“罪莫大于多欲,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大于欲得”。老子认为,人是自然界的产物,所以,要顺其自然地“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”(《老子·八十章》),他不主张去欲、无欲、绝欲。但是,对于自然之外的人为欲望,即人们常说的身外之物,如声色犬马、财物名利之欲,就必须减少到最低程度,根绝了私欲就可以得到安静的地步(“不欲以静”。《老子·三十七章》)。老子高度概括了人与财物名利的辩证关系:“罪莫大于多欲,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大于欲得。故知足之足,常足矣”。(《老子·四十六章》)古往今来,多少贪夫殉财,不知足,不知止,栽进了罪恶的泥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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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推功揽过乃领导应有的品格:“能受国之垢,乃天下王”。如前所说,老子认为最高尚品德的人应该像水一样,永远处下,有时处在人们最不愿意去的地方、最脏污的地方。推及领导者呢?就应该能够承担国家遭受屈辱和灾祸的责任,这才是社稷的主人,这才叫国家的君王。(“能受国之垢,是谓社稷主;能受国之不详,是谓天下王”。《老子·七十八章》)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推功揽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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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名将李广随大将军卫青出兵北击匈奴,参加漠北战役。由于李广指挥的东路军没有向导迷了路而未能如期参加漠北会战。战后,责令李广的部下来对质受审。李广挺身而出,为部下揽过自责,他说:“诸校尉无罪,乃我自失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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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汉名将冯异的品德更是在中国历史上传为佳话。冯异驰骋沙场十几年,战功累累,但每次战役结束后,诸将并坐论功时,他为了避功,常常一个人独自坐在大树底下读书思过,他为牺牲的战友、士兵深感难过。因而,军中称他为“大树将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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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老子之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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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是中华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特质和核心价值。这一核心价值的形成,与儒学的长期浸润密切相关。然而,我们讨论中华文化中善的思想时,也决不能忽略道家。道家虽以探索宇宙本原之道为其哲学旨趣,但其最终落脚点仍然在人道上,在思考社会与人生的本质时,道家同样是求善的,这一点在老子思想中有典型的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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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之善,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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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上善若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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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善,《老子》第8章有一个总的看法: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居善地,心善渊,与善仁,言善信,正善治,事善能,动善时。”《老子河上公章句》是这样解释“上善若水”的:“上善之人如水之性。”结合《老子》章旨与河上注可以看出,水针对道而言,水的品性几近于道;善则是针对人来说的,个人体道,乃为上善。唐玄宗疏解此章时,曾指出“水之三能”:“水性甘凉,散洒一切,被其润泽,蒙利则长,故云善利,此一能也。天下柔弱莫过于水,平可取法,清能鉴人,乘流值坎,与之委顺,在人所引,尝不竞争,此二能也。恶居下流,众人恒趣,水则就卑受浊,处恶不辞,此三能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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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文阐明了水的三种品性及其作用:其一,水无所不在,滋润万物,一切物类皆赖水的润泽而生长;其二,水以柔弱为品德,不与人争,而是顺随引导,该流则流,当止则止,无所不可;其三,人之品性,好居上位,恶处下流,而水则处下不争,居污不辱。水的品性,正与道的特点类似,所以老子以水喻道。而这个比喻的目的,则在于阐明上善之德,具体来说,乃有“七善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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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居善地: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老子反之,认为人应该效法水的品性,处于卑下之地,低调生活。一味争强好胜,不是好事。《老子》66章云:“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也。”江海正是因为处于低下的位置,反而成就了其浩瀚与博大,所以“圣人终不为大,故能成其大”(《老子》第63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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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心善渊:渊,深也。人的内心要象水一样深沉平静。《老子》第15章曰:“古之善为道者,微妙玄通,深不可识。”善于体道的人,其品性与水相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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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与善仁。水善利万物,而不求回报,也不去争夺什么,最具有仁爱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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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言善信。即讲求诚信。《老子》第81章曰:“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”真实的话往往不动听,漂亮话往往多虚假,所以要善于鉴别,以诚信为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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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正善治。为政要合乎正道,即按道的原则做事。道的原则就是水的原则,也即无为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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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事善能。做事有滴水穿石、以柔克刚的韧性,诚如《老子》第78章所言:“天下莫柔弱如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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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动善时。水能方能圆,总是能够根据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对方的状况以作出最恰当、最合理的调整,最能发挥所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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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上所论可知,老子所言之善,不仅包括“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”(第81章)的仁爱精神,也包括言必真实、善信不欺的诚信态度,还包括澄静清虚的心境。同时,老子之善并非随意的迁就、忍让与施舍,而是讲究原则与精神的,那就是“正善治,事善能,动善时”,老子之善,与宋襄公式的仁义有很大的差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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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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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思想中关于善的另一经典表述是:“圣人常无心,以百姓心为心。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,德善。”(第49章)一般来说,与善者相处较为容易做到,但要包容不善者,则很难了,但老子认为,只有能够做到“不善者吾亦善之”,才是真正的“德善”。此点,确乃显示出了道家宽阔的胸怀。南宋吕知常注曰:“夫善否相非,诞信相讥,善与不善,信与不信,世俗之情,自为同异耳。故有好善之心者,圣人不违其性,辅之以上善,使必成其善。苟有不善者,亦因以善待之。善不善在彼,而吾所以善之者,未尝渝也。百行无非善,而天下莫不服其化,德之厚矣。”(《道德经讲义》第49章)道家主张善待天下所有人,善者使之更善,不善者使之得到感化而迁心为善,从而达到“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”的理想状态。吕注还强调了一点,只有世俗者才有善与不善之别,至于圣人本身之善是不会变化的,善与不善者均以善待之,这也是不会改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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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“不善者吾亦善之”的思想还反映出了道家的超越精神。如北宋王雱注云:“善恶生乎妄见,妄见生乎自私。公于大道,则虽目睹善恶,而心无殊想矣。故圣人因世之情,强立毁誉,而心知善恶,本自非相,故不善之善,非怜而恕之,乃不觉有异也。忘善恶之实,真善也。”(李霖《道德真经取善集》卷八)王雱此注,借助于佛教的观点以明老子对待善的超越境界。善与不善都是出于名相的执着,圣人之心能够超越名相与妄见,达到无心之境,从而实现“忘善恶之实”、超越善恶的真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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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以德报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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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“不善者吾亦善之”思想密切相关,在如何解除矛盾、化解怨愤上,老子主张“以德报怨”(第63章)。《老子》第79章指出:“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”什么是“和大怨”呢?河上注云:“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以相和报也。”这一解释是可取的。而孔子所主张的“以直报怨”,其意正与“和大怨”相近。当然,在老子看来,这种“和报”怨愤的方式,必然损害人情,留下余怨,因而不可为善,所以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。老子认为,对待怨愤的的最好方法是以德报怨,这也是老子之善的最高境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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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相对于孔子的以直报怨来说,老子的以德报怨更显示出一种宗教式的情怀。这点恰在以后的道教教义中得以印证,如南朝道士顾欢在诠释《老子》时发挥曰:“自然无情,以与善为常,司契之人,是道之所与也。然则此经所明,是自然之道,可以与善,不可示恶也。问曰:盖闻常善救人,则善恶无弃,天道普慈,无物不育。善者己善,何须此与?恶者宜化,何为不示耶?答曰:道教真实,言无华绮。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,下士闻道,大而笑之。闻而勤行,以成其德,闻而大笑,只增其罪。故以道与善,成人之美也;不以示恶,不成人之恶也。”(《敦煌本老子道德经顾欢注》,《中华道藏》第10册)天道以与善为常,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恶,这是老学之要义,也是道教的宗旨。应该看到,老子所。倡导的以德报怨思想,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:其一,从道的层面来看,以德报怨即是道的体现,乃为大善。其二,从社会个人的角度看,以德报怨思想的重点在于为善去恶,而不是无限度地容忍或者放纵邪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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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上所述,上善若水;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;以德报怨三个方面,实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,反映了老子之善的主要内涵。老子论善,既体现出了中华文化中固有的为善、求善精神,同时又保持着道家特有的清醒与智慧。对道家关于善的思想的继承与弘扬,将有助于矫正我们民族性格中的某些偏颇之处,更好地发挥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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