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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7-6-28 23:31 只看该作者
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九次新人新作展
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九次新人新作展
新人新作展是面向广大中、青年美术家的综合性美术作品展览,旨在通过展览发现新人、推出新作,繁荣美术创作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此展已经连续举办过十八次,今后还将继续举办。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《第十九次新人新作展》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,甘肃省美协、兰州画院协办,展览定于2006年9月25日—10月10日在兰州美术馆展出。
二、凡年龄在50岁以下(1956年生人、未参加过历次《新人新作展》,认同以下各项规定者均可应征。入展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三、来稿画种不限(已参加过全国性美展的作品拒收),作品尺寸限定宽不超过120cm。(雕塑作品高、宽、厚不得超过80cm)
四、来稿先寄作品照片参加初评(所送照片不超过5 x 7英寸,应属同一画种)。照片背面写明作者姓名、作品题目、画种、尺寸。每位作者最多准许交六张,并须缴纳参评费80元。切勿寄送原作参评,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。
五、寄送作品照片的同时附作者简历一份.以不超过100字为宜。内容包括作者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出生年月、工作单位、学历、职称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和个人生活照1张。
六、照片、汇款及有关材料.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收稿,7月31日截止。来稿及汇款请寄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12层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新人新作展览办公室 收。
邮 编:100026 电 话:010——65855735
七、初评后将及时电话通知入围作者,作者收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作品寄送至北京。作品到京后须经评委复评确认。展览及画册出版等所需经费由参展作者共同负担,因此每位入选作者需缴付参展费3000元。
八、该展览入选作者100位,每位作者展出两幅作品。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。
九、由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并赠送《第十九次新人新作展作品集》6册。
十、参评照片及其它材料恕不退还,复评未入选作者,原件退还。
十一、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作者姓名 | 作品题目 | 画种 | 尺寸 | 电话 | 邮编 | | | | | | | 地 址 | | 身份证号码 | |
注:请参展作者按以上内容填写,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后(复印有效)
中国美术家协会2006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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